(原标题: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 10月 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符志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