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在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2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炳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8日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