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江斐然先生,独立董事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黄跃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1-9月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2,684,649.1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