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搏尔”、“公司”或“发行人”)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东北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英搏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2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4年 10月 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张。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本次可转债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1,715.97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81,715.97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24,514.791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根据《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4年 10月 25日(T+1日)主持了英搏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 末尾位数 | 中签号码 | | --- | --- | | 末五位数 | 87344,37344,88833 | | 末六位数 | 893816,143816,393816,643816 | | 末七位数 | 2433594,7433594,9934979 | | 末八位数 | 72788500 | | 末九位数 | 864137584,114137584,239137584,364137584,489137584,614137584,739137584,989137584 | | 末十位数 | 2844806049,0877495777,7512161695,6657182112,3983799669,1150669731,4916291532,5549563891 |
凡参与英搏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281,895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张(1,000元)英搏转债。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