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关于大禹节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 63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 624,720,943.39元。 - 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8月 3日全部到账,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宁都县灌区高效节水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和“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总承包”。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闲置原因 1.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 2020年 12月 14日,置换金额为 643.94万元。 - 2022年 6月 7日,置换金额为 639.23万元。
多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每次金额不超过 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均按时归还。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 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 2024年 10月 25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大禹节水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