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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出版: 时代出版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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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时代出版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振球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时代出版<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4年前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 关于时代出版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678,055,2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805,523.90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93%。本次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体现了公司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保障股东获得稳定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及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时代出版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由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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