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该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该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决定对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三笔应收款项进行核销,金额共计人民币920,000.00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所涉及的债务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