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年 10月 20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到会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虹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管理层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特此公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 10月 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