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737,036.30元(含税)。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股。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