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王伟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锋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相关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深圳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