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批准与授权
- 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1年1月11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1年10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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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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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相关情况
- 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自2024年10月20日开始。
-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 8名激励对象符合任职期限要求。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9.79%,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 8名在职激励对象在2023年考核评价结果均为“B”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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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情况:
- 授予日:2021年10月20日。
- 归属数量:537,500股。
- 归属人数:8人。
- 授予价格:4.15元/股。
- 股票来源: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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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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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3.75万股将由公司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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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相关规定。
-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