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包括:
-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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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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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具体条件包括:
-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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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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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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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23,298股,授予价格为35.0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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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 公司将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和文件,并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乐鑫科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