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舆情工作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
证券部是公司舆情信息监测、采集的主要部门,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董事会秘书。
公司各分子公司、各部门等设舆情信息联络人,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本单位相关的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件,需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报送至公司证券部,并协助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舆情信息的分类: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舆情;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总整理至证券部,证券部核实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重大舆情,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