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 2024-061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网络传输的方式于 2024年 10月 12日发出。2024年 10月 23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 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娜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5,094,939.37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509,493.94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67,585,445.43元,加上母公司 202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1,488,499,207.63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 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 284,079,751.95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72,004,901.11元。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8,951,591股后的总股本 1,893,191,313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4,659,565.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安排分配。公司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63号)。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2.公司按照《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合理安排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3.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事宜。表决结果:同意 5票,回避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4年 10月 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 5票,回避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