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彤程新材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已完成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得到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00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依据如下:P=P0-V,其中 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结果如下:P=P0-V=14.88元/股-0.59元/股-0.25元/股=14.04元/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1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4.88元/股调整为 14.04元/股。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为 140,4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10,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599,079,753股减少至 599,069,753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