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 10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