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东方材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072,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88%。 ● 本次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剩余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6,7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12.9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4%。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 股东名称 | 许广彬 | | --- | ---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24,818,750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7.66%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2.33%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年 10月 22日 | | 持股数量(股) | 52,072,853 | | 持股比例 | 25.88%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6,730,00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2.92%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3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 24,818,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24年 9月 15日 10时至 2024年 9月 16日 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公开拍卖竞拍成交,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用于上述司法划转。若上述司法划转完成后,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变为 27,254,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4%,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6,7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24.69%,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 20,524,103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75.31%,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二条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受让方的后续减持须遵守相关规定,即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4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材料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