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百集团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 0.05元 -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0/29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0/30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30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 9月 10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配方案: -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69,846,24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3,492,312.30元(含税)。
分配实施办法: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 自行发放对象: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施章峰、施霞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扣税说明: - 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元;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实际税负为 10%。 - 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实际税负为1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5元。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5元。 - 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5元。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元。
有关咨询办法: -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 电话:0591-83815133 - 邮箱:db600693@dongbai.com
特此公告。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 10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