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08,382,568.10元。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8,769,116,506.48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8,756,447,201.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6,632,604,293股测算,合计派发现金994,890,643.95元(含税)。
- 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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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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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表明董事会对公司前景和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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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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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情况: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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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制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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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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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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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