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利群股份: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公告

  1. 股票回购方案内容:
  2.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3.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 股票回购方案进展情况:

  5. 2024年10月16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
  6. 截至2024年10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25,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5元/股,最低价为5.1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37,308.74元(不含交易费用)。

  7. 与金融机构签署回购贷款协议的情况:

  8.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9. 2024年10月2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
  10. 主要内容包括:借款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股票回购贷款或公司自有资金。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利群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