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48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 11月 4日至 11月 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伯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年 11月 7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 征集人基本情况: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伯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 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 征集内容: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7日 14点 00分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7日 - 召开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 63号一楼会议室 - 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审议议案: 1. 《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制定<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 征集对象:截止 2024年 11月 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 征集时间:2024年 11月 4日至 11月 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 征集程序和步骤: 1. 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 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 63号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25124 电话:0514-87728185 -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伯圣 2024年 10月 23日
附件: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伯圣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 | --- | --- | --- | | 1 | 《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2 | 《关于制定<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