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禾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禾智能 股票代码:603656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大红 一致行动人:杨亚琳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超过 5%(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情况及支持上市公司长远发展考虑,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引入新的具有管理能力与资金实力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 10月 18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公司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在第一次股份转让交易阶段,许大红先生拟将所持有的 14,150,808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阳光新能源,且拟放弃其所持除第一次标的股份以外的剩余 42,452,424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杨亚琳女士放弃其所持全部 64,000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姓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 | --- | --- | --- | --- | --- | | 阳光新能源 | 0 | 0.00 | 0.00 | 18,773,220 | 10.24 | 13.36 | | 许大红 | 56,603,232 | 30.87 | 30.87 | 42,452,424 | 23.15 | 0.00 | | 杨亚琳 | 64,000 | 0.03 | 0.03 | 64,000 | 0.03 | 0.03 | | 葛苏徽 | 6,209,200 | 3.39 | 3.39 | 4,656,900 | 2.54 | 0.00 | | 唐麟 | 2,711,562 | 1.48 | 1.48 | 0 | 0.00 | 0.00 | | 王金诚 | 1,434,200 | 0.78 | 0.78 | 1,075,650 | 0.59 | 0.00 |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1 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及价款 乙方同意依本协议之约定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18,773,220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4%)转让予甲方,甲方依本协议之约定受让乙方持有的本次标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转让方 | 持有股份数量(股) | 拟转让股份数量(股) | 转让股份比例 | | --- | --- | --- | --- | | 乙方一 | 56,603,232 | 14,150,808 | 7.72% | | 乙方二 | 6,209,200 | 1,552,300 | 0.85% | | 乙方三 | 2,711,562 | 2,711,562 | 1.48% | | 乙方四 | 1,434,200 | 358,550 | 0.20% | | 合计 | 66,958,194 | 18,773,220 | 10.24% |
各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4元/股,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 45,055.728万元。
1.3 表决权放弃及委托 1.3.1 乙方一同意在甲方控制标的公司期间,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除本次标的股份以外的剩余 42,452,424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3.15%)所对应的表决权。 1.3.2 乙方二同意在甲方控制标的公司期间,将其所持除本次标的股份以外的剩余 4,656,900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甲方行使。 1.3.3 乙方四同意在甲方控制标的公司期间,将其所持除本次标的股份以外的剩余 1,075,650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甲方行使。
1.4 各方确认,前述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及放弃完成后,甲方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10.24%的股份,拥有合计 13.36%的表决权,标的公司按照本协议第 5.2条完成董事会改组后,甲方取得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披露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许大红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阳光新能源,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曹仁贤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