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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 亨通光电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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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亨通光电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8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亨通光电”)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按照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制了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知悉内幕信息的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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