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5月 23日召开了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近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认购日期 | 认购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 | --- | --- | --- | --- | --- | --- | | 宁波通商银行 | PB20220003-可转让定期存单 | 2024/10/21 | 2,000 | 2024/10/21 | 2025/1/7 | 3.5% | | 宁波通商银行 | PB20210149-可转让定期存单 | 2024/10/21 | 1,500 | 2024/10/21 | 2024/10/28 | 3.5% |
公司与购买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品质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筛选理财产品,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在授权范围内择优选取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与理财产品。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 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 相关理财产品的回单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