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0
为优化管理及业务架构,降低管理及运营成本,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另一家全资子公司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奥晟隆新材料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债权债务、权利义务、资产负债、劳动用工、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及义务等均由信德碳材料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信德碳材料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并方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8,5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78,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尹洪涛。截至2024年9月30日,信德碳材料资产总额80,718.82万元,负债总额3,529.47万元,净资产77,189.3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5,512.50万元,净利润-272.96万元。
被合并方大连奥晟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尹洪涛。截至2024年9月30日,奥晟隆新材料资产总额36,716.49万元,负债总额16,425.50万元,净资产20,290.99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8,125.95万元,净利润-3,483.37万元。
吸收合并方式为信德碳材料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奥晟隆新材料,信德碳材料继续有效存续,奥晟隆新材料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债权债务承继及交割安排方面,自吸收合并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奥晟隆新材料的收益、亏损由信德碳材料享有和承担。交割日前,奥晟隆新材料应将全部资产交付给信德碳材料,自交割日起全部资产归信德碳材料所有。员工安置方面,奥晟隆新材料员工将由信德碳材料全部接收,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的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不变。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优势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管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提升运营质量,从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吸收合并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