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发行数量为26,666,666股,发行价格为1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67,660.47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家,包括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及其他7家投资者。项乐宏认购3,333,333股,锁定期为18个月;其他7家投资者分别为新昌源新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丁志刚、山东强企兴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董樑,锁定期均为6个月。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过程合法、有效,发行对象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