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1日披露了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阔”)持有公司股份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管理人通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向公司管理人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需要公司管理人协助事项如下: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1、继续冻结上海垚阔在公司管理人账户存款人民币 41,577,741.86元;继续冻结上海垚阔存放于公司管理人账户内的公积金转增股共计 18,757,572股股票。 2、冻结期限一年,自 2024年 9月 2日起至 2025年 9月 1日止。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积极协助相关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已收到 14,242.79万元历史遗留问题资金。对于上海垚阔所应承担的担保补足责任,公司已于 2022年 7月收到上海垚阔支付的 1,744.40万元保证金,尤夫控股和上海垚阔尚需支付公司的剩余资金总额为 3,698.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目前上海垚阔持有的公司股票以及在管理人处保证金和待分配股票全部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0日、2023年 11月 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对于剩余部分资金,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上海垚阔保证金的保全措施。公司将积极向尤夫控股及上海垚阔进行主张,并商请管理人予以协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