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9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2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39%。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77,142.04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为减轻公司本次回购资金压力,公司积极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贷款支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借款利率不超过2.25%,借款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借款期限为1年。同时,公司还收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放款时以监管要求为准叙做。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使用股票回购贷款或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