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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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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康达法意字[2024]第4862号。

一、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1. 2023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 2023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3. 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协同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 4. 2023年8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5.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2024年10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B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1. 本次调整的原因:公司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方案为:以2024年4月18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087,742,795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54,387,139.7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4年5月22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 2. 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A类权益的授予价格为4.04-0.0500690≈3.99元/股;B类权益的授予价格为6.06-0.0500690≈6.01元/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 本次激励计划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 归属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 - 归属条件及成就情况: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公司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74.10亿元,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19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为“S”/“A”/“B”,归属比例为100%。 - 本次归属的相关情况: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5日;本次可归属人数为19人;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39,992股;本次授予价格为3.99元/股(调整后);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1. 本次激励计划B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2. 归属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
  3. 归属条件及成就情况: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公司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74.10亿元,B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376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为“S”/“A”/“B”,归属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为“C”,归属比例为0%。
  4. 本次归属的相关情况: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5日;本次可归属人数为376人;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138,400股;本次授予价格为6.01元/股(调整后);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1.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获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4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的100%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经审计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归属比例为80%,故将对因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的20%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鉴于获授B类权益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零,作废其B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应限制性股票数量。 2.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A类权益198.4998万股、B类权益209.5600万股,即408.0598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信息披露 1. 公司将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第五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B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与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相关的文件。 2. 随着本次激励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结论意见 1. 洲明科技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 本次激励计划A类权益的限制性股票及B类权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 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 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等相关事项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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