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签订<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公司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10月9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各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0.00亿元,公司拟使用全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水电项目,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情形。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孟底沟水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347.22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5.00亿元)和卡拉水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171.21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5.00亿元)。
本次发行对象为社保基金会,不超过三十五名,且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限售期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社保基金会承诺拟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况。
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不属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