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森麒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77.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10,146.80元。募集资金已存入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暂时闲置情况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森麒麟(摩洛哥)年产 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36,697,422.76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74,500,000.00元,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8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2,197,422.76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10月11日,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1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