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1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4.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50元/股(含)。 2.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年 10月 18日。 3. 本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024年 5月 30日,公司实施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自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年 5月 3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0.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4.00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77,7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5%。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3.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3,728,230.6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情况 鉴于公司近期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4.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5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4.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50元/股(含),生效日期为 2024年 10月 18日。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则的要求。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回购股份方案的继续实施,但并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