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0.82元,募集资金总额432,8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28,132,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404,668,000.00元(含应付未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发行费用等)已于2020年1月8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01号)。扣除实际发生的保荐及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41,475,933.9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391,324,066.01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账号11160260000000073,初始存放日2020年1月8日,初始存放金额194,787,800.00,已注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账号717902400610888,初始存放日2020年1月8日,初始存放金额196,536,300.00,已注销。 - 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账号717903074210888,初始存放日2022年2月18日,初始存放金额152,049,300.00,由原募集资金账户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账号11160260000000073转入。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项账户已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由公司实施的“湖北和远气体猇亭分公司气体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气体配套及尾气提纯利用项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与信息化、培训中心”三个募投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至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特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电子材料”,系潜江特气全资子公司)实施的“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拟变更募投项目暨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812.13万元。上述议案于2021年12月24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变更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3日出具《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006号),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12,771.83万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95.28万元(不含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771.8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95.28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4月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实施完成。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本次审议期限内分两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每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10,000万元。2021年2月20日,公司已将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本次审议期限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2022年2月23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的余额以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授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授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 湖北银行宜昌猇亭支行:协定存款;按季对协定存款所对应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结息;2020年实际收益83.66万元,2021年实际收益28.65万元,2022年实际收益7.46万元。 - 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葛洲坝支行:智能通知存款;2020年实际收益318.41万元,2021年实际收益140.39万元,2022年实际收益38.65万元。 - 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智能通知存款;2022年实际收益167.55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4年10月1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