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下午在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9:15至15:00。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1,233人,代表股份689,758,085股,占公司在本次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8.6332%。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87,574,23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3%;反对1,762,037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4%;弃权421,818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