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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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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6日收到榆林市能源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凉水井矿业存在如下违法事实:1.未任命专职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2.煤辅助运输大巷永久避难硐室内未悬挂物资清单牌板,压风自救装置压力表故障,一台灭火器未按期检验;3.未配备饮用水,急救药箱内药品受潮发霉未及时更换;4.胶运顺槽掘进工作面机尾皮带未安设人行过桥,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5.吊挂不规范、压风供水施救装置需更换;6.多参数气体检测仪需重新标校。针对上述事项,榆林市能源局对凉水井矿业罚款合计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责令停产整顿 3天,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督促凉水井矿业积极予以整改。公司将引以为戒,持续督导子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管控,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各项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处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5.1条、9.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本次处罚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就本次处罚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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