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74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6.09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6.06元/股(含) -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年 10月 1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1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 2024年 5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 -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因 2024年 7月和 8月公司回购股票,去除回购股后,最终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03024元(含税)。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6.0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年 10月16日生效。 -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6.09-0.03000)+0]÷(1+0)=16.06元/股(含本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根据《回购报告书》,回购股份的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500万元(含),不超过 5,000万元(含),若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6.06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556,663股至 3,113,325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 0.37%至 0.74%。
四、其他事项说明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