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7日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比例及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 发行比例从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调整为不超过15%。
- 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
- 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如下:
- 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项目总投资171,776.5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30,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
- 减少募集资金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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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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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 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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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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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相关事宜。
- 公司及子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