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第五十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900915 中路 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第五十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0月 16日 -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 560号永久 1940·iHUB创意产业园 A3栋 1号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65 - 其中:A股股东人数:362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股):3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9,593,155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29,576,255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股):16,900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2062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9.2009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0.005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闪先生因公外出线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张彦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A股:同意 29,381,655(99.3420%),反对 90,400(0.3056%),弃权 104,200(0.3524%) - B股:同意 10,800(63.9053%),反对 6,100(36.0947%),弃权 0(0.0000%) - 普通股合计:同意 29,392,455(99.3218%),反对 96,500(0.3260%),弃权 104,200(0.3522%)
三、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律师:陈辰、李子为 -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