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经营宗旨和范围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复合材料、铜铝合金材料、散热管、精密模具、汽车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份发行
普通股总数:124,988.6782万股。
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
董事会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公司财务等职权。
财务会计制度
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章程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