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张浩楠、贾莹、李在渊、刘晓峰因公司存在业绩预告不准确和财务报告收入调整不及时等问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