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759.00万元,主要用于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公司已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受托管理协议,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保荐代表人为胡国木、夏景波,项目协办人为吴秋尘。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