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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纬新材: 上纬新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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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纬新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 0.039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10/23 除权(息)日:2024/10/24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4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3,361,72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731,107.39元。

分配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自行发放对象: 1. SWANCOR IND. CO., LTD. 2. Strategic Capital Holding Limited

扣税说明: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9元;持股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9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51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QFII取得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由公司代扣代缴 10%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51元。

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51元。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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