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84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418,463,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7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8,312,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150,151,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08%。 2. 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4,796,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4,796,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3%。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总体情况: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陈一民律师、黄咏梅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晓明、刘斌、李岩、严琦、石磊、彭开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志宏、吴京辉、邓磊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熊忠武、王兆燚、金小川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会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审议通过《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059,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反对2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弃权1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91,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06%;反对2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13%;弃权1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8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121,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2%;反对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3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54,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47%;反对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3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4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陈一民律师、黄咏梅律师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