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00,921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373,118,861.40元=3,731,188,614股×0.10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0999678元/股=373,118,861.40元÷3,732,389,535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73,118,861.40元÷3,732,389,535股10=0.999678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4年 9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公司总股本由预案披露时的 3,732,615,535股减至 3,732,389,535股,减少股本 226,000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00,921股后的 3,731,188,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0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10月 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年 10月 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0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 --- | --- | | 1 | 08*526 |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2 | 08600 | 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3 | 01**159 | 张亚波 |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00,921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373,118,861.40元=3,731,188,614股×0.10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0999678元/股=373,118,861.40元÷3,732,389,535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和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35.75元/股调整至 35.6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年 10月 23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沃西大道 219号三花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吕逸芳、王语彤 咨询电话:0575-8625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