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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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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因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5.50元/股调整至 5.37元/股,自 2024年 6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0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10月 16日。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59523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据此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自 2024年 10月 16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将由不超过 5.3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31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5.37元/股-0.0595231元/股≈5.31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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