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天虹股份: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01,331,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0.0020%。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虹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