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01,331,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0.0020%。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