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致: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所接受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2024年9月2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许可[2024]1230号”,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本所律师现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出版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江教传媒100%股权、高校出版社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教传媒和高校出版社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江教传媒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77,800.00万元、高校出版社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49,317.00万元,合计为227,117.00万元。
2024年10月15日,江教传媒已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公司变更通知书》。2024年10月14日,高校出版社已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公司变更通知书》。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资产交割的法定条件;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上市公司已合法持有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双方依法、依约履行的情形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