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编号:01G20240020-3
1.1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2 2024年9月28日,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8)。
1.3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15:00在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2.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3,638,34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0596%。
2.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081,48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0985%。
3.2.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54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96.9901%。
3.2.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451,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19%。
3.2.3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8,553,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9%。
3.2.4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8,468,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