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关于纽威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实施条件;本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董事会依法对本激励计划作出决议时,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激励计划尚待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