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闽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以及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杨艳女士和张天敏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职务,增补黄慧湄女士、庄旭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聘任纪志国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